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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总论(第四版)

中国物权法总论(第四版) 8.8分

资源最后更新于 2020-09-24 16:29:44

作者:孙宪忠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1

ISBN:9787519724832

文件格式: pdf

标签: 民法 法学 物权法 孙宪忠 专业课 物权 法律

简介· · · · · ·

本次修订,考虑到我国民法典正在编撰过程之中,各种物权法学说尚不统一,作者继续保持了本书强化物权法法学学理分析的特征,坚持在现行立法之外,保持法学原理的适用独立,并且从法律科学的严谨性和体系性的角度去分析现行法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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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四版序
第三版前言
修订版前言
绪论:有恒产者有恒心
一、物权法的人文价值和民权思想
(一)概说
(二)物权法的人文价值:平等保护产权
二、物权立法的必要性
(一)民事财产的属性和范围
(二)物权法对于民间资产的保障
(三)民营经济资产的现实重要性
(四)公有企业资产成为“民法资产”
三、物权法在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一)市场交易主要是物权交易
(二)《物权法》规定法律交易的关键规则
(三)市场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物权法有本质区别
四、《物权法》实现的重大理论更新
(一)《物权法》在实现公有制利益方面的制度更新
(二)“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具有划时代意义
(三)私人所有权的充分承认是国家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标志
(四)《物权法》保护人民基本财产权利的一些具体制度
(五)《物权法》裁判技术方面的重要更新
五、学习和理解物权法的主要切入点
(一)以改革开放的心态学习和理解物权法
(二)物权体系以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的划分作为基本线索
(三)从现代经济制度理解所有制以及物权法中的所有权
(四)保障交易安全是《物权法》的核心使命
(五)中国国情是制定《物权法》的基本出发点
第一章物权的概念与意义
第一节定义
一、物权定义
二、从法律关系看物权
(一)权利人
(二)物权客体
(三)物权的本质
三、物权概念的法理基础——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
四、物权概念起源及其发展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概念的科学性问题
一、物权概念科学性的前提条件
(一)物权为典型的民事权利,不属于公共权力
(二)物权为财产权,不是人身权
(三)物权为民事实体权利,不是程序性权利
二、物权人对物的支配
(一)物权人支配法律关系
(二)物权人的权利就是意思独断
三、如何认识“财产权”和“财产法”
问题讨论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之间难以区分的特殊状态
一、物权与债权之间的模糊状态
(一)一般债权的处分
(二)有价证券等权利的处分
二、物权概念的有限性
三、物权与债权的重合
(一)BOT合同中项目经营人的权利
(二)连锁经营关系中经营人的权利
(三)信托关系中受托人的权利
四、物权人直接行使债权的情形
问题讨论
第二章物权的内容、特征、效力
第一节物权的内容与特征
一、物权的内容
(一)一般表述
(二)特殊问题讨论
二、物权特征
(一)物权的客体特征
(二)物权的内容特征
(三)物权排他性特征、优先性效力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效力的含义
(一)物上“权利束”
(二)制度意义
二、物权对物权的效力
(一)概论
(二)确定标准
(三)例外情形
三、物权对债权的效力
(一)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般原则
(二)债权优先于物权的特殊情形
四、物权对占有的效力
问题讨论
第三章物权种类与物权体系
第一节物权种类
一、依据物权的法律根据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公法中的物权与私法中的物权
(二)普通法中的物权与特别法中的物权
(三)制定法中的物权与习惯法中的物权
(四)国际法中的物权与国内法中的物权
二、按物权的主体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共同物权
(二)国家的物权、集体的物权和个人物权
(三)法人物权、“单位”物权
三、依据物权的客体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可分物的物权和不可分物的物权
(二)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
(三)准不动产物权
四、依据物权的内容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学术界一般的分类方法
(二)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三)独立物权与附属物权
(四)法律上的物权和事实上的物权
五、典型物权与准物权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体系
一、概说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物权体系的发展
二、所有权
(一)概念、意义与特征
(二)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问题
(三)关于所有权的“三分法”
(四)《物权法》中的公共财产所有权
三、用益物权
(一)概念、意义和特征
(二)种类
四、担保物权
(一)概念、意义和特征
(二)《担保法》中担保物权制度基本上不再适用
(三)《物权法》以及现行法中的担保物权体系
五、准物权
六、占有
问题讨论
第三节一些特殊的物权问题
一、优先权(优先购买权与优先受偿权)问题
二、公房租赁权以及相关住房改革产生的房屋权利问题
三、期待权问题
问题讨论
第四章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法律规范体系
第一节物权法的基本范畴
一、物权法的定义
二、物权法的基本范畴
(一)现实交易的分析
(二)物权法基本范畴:静态秩序,动态安全
三、第三人保护的专题探讨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法体系
一、广义物权法体系
(一)《宪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二)行政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三)民商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四)地方性法规中的物权法规范
(五)国际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二、狭义物权法体系
(一)物权法实体法规范
(二)物权程序性规范
(三)物权特别法
问题讨论
第三节中国物权法的发展
一、现代物权制度进入中国
二、中华民国时期物权法的发展
三、苏联民法中的物权法
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物权法的发展
(一)宪法修正案中涉及的物权法规范
(二)民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三)行政法规中的物权法
五、中国《物权法》的制定及其大体结构
问题讨论
第五章物权法上的物
第一节基本意义及其范围限制
一、问题的提出
二、物的范围限制
(一)民法上的物和公法上的物
(二)无体物
(三)物的被控制性
(四)人体
(五)动物
(六)物的流通能力
三、物和财产的区分
问题讨论
第二节不动产与动产
一、不动产与动产的区分
(一)不动产的概念及其范围
(二)动产
二、土地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
(一)一般模式
(二)《物权法》的规定
问题讨论
第三节物的组成部分、主物与从物
一、必要组成部分
(一)概念以及规则
(二)临时性组成部分
二、主物与从物
(一)概念以及意义
(二)处理原则
问题讨论
第四节原物与孳息、遗失物
一、原物与孳息
(一)概念以及意义
(二)孳息的归属
二、遗失物
(一)概念以及立法意义
(二)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
问题讨论
第六章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概述
一、一般意义
(一)基本原则的作用
(二)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确定
二、物权法不采纳“一物一权”作为其基本原则的理由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法定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
二、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原因
三、物权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物权种类强制原则
(二)内容强制原则
四、违背物权法定原则的后果
(一)不认可为物权的原则
(二)无物权效力的原则
(三)无效物权行为转换为其他有效法律行为
问题讨论
第三节物权绝对原则
一、基本意义及其根据
二、物权绝对原则基本要求
(一)物权意思的对世性、排他性
(二)一物之上只能存在特定效力的一个物权
(三)物权请求权、物上代位权
三、物权排他性的限制
(一)限制的意义
(二)限制的方式
(三)限制不是“相对化”
问题讨论
第四节区分原则
一、区分原则的含义
(一)概念以及立法意义
(二)区分原则的法理基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三)国际立法例的比较
二、区分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原因行为(负担行为)的生效条件
(二)物权变动(处分行为)的生效条件
(三)合同生效、物权未变动时的责任
三、实践价值分析
(一)保护非违约当事人的请求权
(二)确定物权变动的时间界限、保护第三人的正当利益
问题讨论
第五节物权公示原则
一、含义及基本法理
(一)含义
(二)公示的基本法理
(三)国际立法例的简单比较
二、中国《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基本方式
(一)不动产登记
(二)不动产交付
(三)不动产物权其他不动产公示方式
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一)动产的交付与占有
(二)准不动产的登记与交付
四、权利物权公示方式、其他公示方式
五、公示的法律效力
(一)决定物权变动能够生效的作用
(二)权利正确性推定的作用
(三)善意保护的作用(《物权法》第106条解读)
问题讨论
第六节物权特定原则
一、基本含义
二、基本要求
问题讨论
第七章物权变动
第一节含义以及基本规则
一、物权变动的基本意义
二、制度意义
(一)对物权享有以及行使的影响
(二)风险负担的确定基准
三、基本类型与基本原则
问题讨论
第二节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一、依据公共权力发生的物权变动(法定物权变动)
(一)公共权力依据及其效果
(二)涉及权利类型
(三)特征
二、因继承发生的物权变动(附:遗嘱及遗赠问题)
三、因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一)概念以及特征
(二)事实行为的具体类型
四、因自然事件发生的物权变动
五、时效取得
六、国家取得物权的特殊方式:征收与征用
(一)立法背景和制度特征
(二)征收不动产
(三)征用
七、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原则
(一)问题之所在
(二)制度意义
(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
问题讨论
第三节不动产物权登记
一、概念及意义
(一)概念
(二)意义
二、当代世界主要登记制度简要比较
(一)实质主义登记与形式主义登记
(二)托伦斯登记制和契据(合同)登记制
(三)新中国的做法
三、登记基本内容以及登记种类
(一)登记内容
(二)登记的基本种类
四、登记机关
(一)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法律性质
(二)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设立以及管辖权问题
(三)登记机关的职权与责任
五、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设置与掌管
(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
(三)不动产登记簿的特点
(四)权属证书
六、基本登记程序
七、不动产登记顺位
(一)概念、特征以及意义
(二)“程序性权利”顺位权
(三)顺位制度的原则
(四)顺位保留
(五)顺位变更
八、预告登记
(一)概念、原理及意义
(二)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
(三)预告登记性质和效力
(四)预告登记中义务人的抗辩权
(五)预告登记的生效与失效
九、变更登记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
(一)发生的原因
(二)第三人的同意权
十、更正登记和异议抗辩登记
(一)更正登记
(二)异议登记
十一、不动产的合并与分立、权利混同
(一)不动产的合并与分立
(二)不动产物权的混同
问题讨论
第四节动产交付、准不动产登记、权利的交付与登记
一、动产交付
(一)概念及其意义
(二)交付的成立
(三)交付的生效
(四)交付的类型以及效果
二、准不动产登记
(一)一般规则
(二)具体规则简介
三、权利的交付与登记
(一)意义以及基本规则
(二)权利质权设定中的交付与登记
问题讨论
第八章物权保护
第一节物权保护的一般意义、自助
一、物权保护的一般意义
二、自助
(一)自助的含义与意义
(二)自力防卫
(三)自力取回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请求权
一、一般意义
(一)概念以及立法价值
(二)法律特征
(三)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
二、物权确认请求权
三、返还请求权
(一)一般规则
(二)物权人替代合法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
(三)返还的基本原则(原物返还、孳息返还)
(四)现时占有人的抗辩权
(五)善意占有人可以行使的抗辩权
(六)侵夺占有时各种抗辩权的排除
四、排除妨害的请求权与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一)概念以及立法意义
(二)排除妨害的请求权的行使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行使
五、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问题讨论
第九章物权行为理论
第一节概念、价值及其在德国本土的争议
一、起源以及基本价值
(一)起源
(二)理论基本内容
(三)理论基本价值
二、德国法学界内的看法
(一)批评的观点
(二)肯定的观点
三、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限制的真相
问题讨论
第二节物权行为理论在中国
一、对否定该理论的中国学者观点的分析
(一)中国学者对该理论的不准确表述
(二)独立物权意思表示是否存在?
(三)抽象性原则不公正吗?
(四)物权行为理论很玄妙吗?
(五)折中主义不能替代区分原则
(六)客观善意理论是物权抽象性原则的产物
二、中国立法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应用
(一)中国旧“民法”、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应用该理论的状况
(二)《民法通则》中的区分原则
(三)中国《物权法》对物权行为理论的采用
(四)《物权法》实施后该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问题讨论
后记:法学家必须讲真话
第四版后记:坚持做一个说真话的法学人
主要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