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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法学教育

法学院: 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法学教育 0.0分

资源最后更新于 2020-09-24 16:32:47

作者:斯蒂文斯

译者:阎亚林 李新成 付欣 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01

ISBN:9787562025108

文件格式: pdf

标签: 法律 法学院 法学教育 法学 贺卫方 美国法学院 美国 法律职业

简介· · · · · ·

撰写一部美国法学院通史的必要性相对比较容易论证。我们的法学院既强大又神秘。对于外国的法律家,特别是法学教授来说,美国的法学院经常是一个让人既羡慕又妒嫉的对象。[1]实际上,美国著名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的生活中甚至在全国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学术地位常常是其他工业化的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扫力要比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学生大得多。大学的法学教授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在职业领域中对法律、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思考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美国的法学院被认为不仅是法律职业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塑造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的重要力量。

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来说,法学院最富于挑战的作用是它在法律、律师高等教育的社会变革方面所发挥的功能。法律在美国人生活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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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致谢
前言
第一章 回顾法学教育的历史
第二章 法律、律师和法学院
第三章 哈佛确立了法学教育的模式与内容
第四章 哈佛确立了法学教育的风格
第五章 法学教育市场的迅速扩展
第六章 当权派力图控制市场
第七章 旁观者:雷德里克、里德与路特
第八章 法律文化与法律理论:社会科学及其他
第九章 针对少数人的学术兴奋:现实主义与现实
第十章 提高法学教育的标准
第十一章 追求卓越:普通人的观点
第十二章 1945年以后的法学院:规范的结构与法学教育轨道的重建
第十三章 法律职业与法学院:激进主义、富裕和欧佩克(OPEC)
第十四章 律师、法律理论与信仰
著作及论文
索引
校者后记